保险产品
险种类型:
主险
所属公司:
缴费方式:
年缴保费6423元 缴费期20年
产品分类:
投保年龄:
任意年龄均可投保
满期双倍给付 安享天伦之乐
享受保费豁免 保障教育规划
保单红利派发 收益更添惊喜
李利,30岁,公司主管,年初喜得贵子。希望孩子将来受到良好的教育,成为有用之才
保险计划组合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5万元+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2014)
首年保险费:6423元,交费期20年。
计划利益介绍
生存保险金:孩子每满两周年生存,领取3500元生存保险金。至80岁时共领取40次,总计14万元。
累积生息: 生存金和红利如留存在本公司,可以享受累积生息服务。至80岁,按中档分红水平,生存总利益约104万;按低档分红水平,生存总利益约75万;按高档分红水平,生存总利益约132万。
满期生存保险金:孩子年满80岁时仍生存,可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孩子于18岁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主险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若于18岁后(含18岁)身故,可领取10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享受分红: 可分享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分红采用累积生息方式,至60岁时中档累积红利约18万元,低档约4.6万元,高档约32万元;至80岁时中档累积红利约38万元,低档约9.5万元,高档约67万元。
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为您提供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以及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三种红利领取方式。
保费豁免:投保人或其他被保人身故或等待期后发生全残或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可免交豁免险期内剩余各期保险费(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全残或重疾无等待期),该保险计划继续有效,保障孩子教育规划的实现。
利益演示(未领取生存金)
重要提示:
该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实际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由本公司确定,特提醒客户注意。
注:
1、上述累积生存金及满期金、生存保险金及满期金、身故保险金、现金价值(退保金)均不包括由于红利分配而产生的相关利益。
2、各保单年度除期交保费险、累计保险费、身故保险金外,其他均为保单年度未数值。
3、生存总利益包含累积生存金、现金价值(退保金)和累积红利,数据均假设从0岁开始累积。
本资料所载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在某些情形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它内容详见保险条款。
孩子的教育储备金具有金额大,使用时间固定,不容推迟等特点,这就要求教育金储备需选择安全、稳健的方式,专款专用专家理财,以保障孩子教育规划的实现。
投保示例
李利,30岁,公司主管,年初喜得贵子。希望孩子将来受到良好的教育,成为有用之才
保险计划组合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5万元+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2014)
首年保险费:6423元,交费期20年。
计划利益介绍
生存保险金:孩子每满两周年生存,领取3500元生存保险金。至80岁时共领取40次,总计14万元。
累积生息: 生存金和红利如留存在本公司,可以享受累积生息服务。至80岁,按中档分红水平,生存总利益约104万;按低档分红水平,生存总利益约75万;按高档分红水平,生存总利益约132万。
满期生存保险金:孩子年满80岁时仍生存,可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孩子于18岁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主险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若于18岁后(含18岁)身故,可领取10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享受分红: 可分享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分红采用累积生息方式,至60岁时中档累积红利约18万元,低档约4.6万元,高档约32万元;至80岁时中档累积红利约38万元,低档约9.5万元,高档约67万元。
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为您提供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以及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三种红利领取方式。
保费豁免:投保人或其他被保人身故或等待期后发生全残或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可免交豁免险期内剩余各期保险费(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全残或重疾无等待期),该保险计划继续有效,保障孩子教育规划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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