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增额寿险下架一大波之后,好的增额寿险就寥寥无几了。
如果想买增额寿险,又苦于没利益特别好的寿险该怎么办?
有没有什么可替代方案?
其实,完全可以用护理保险替代!
护理保险=增额寿险吗?
只能说是≈增额寿险
为什么这么说?护理保险只是在缴费期内或者是保单缴费完5年内的现价价值没有特别高,但凡缴费完5年后,其他的数据都是超过或达到一类增额寿险的数据。
为了更好的给大家节省时间,我在业余时间整理了三款护理保险,希望能通过一篇文章能带你了解护理保险的全貌,同时对三款护理保险做一个简要梳理说明对比。
第一篇:和谐健康人我行护理保险
也是今天要介绍的三篇护理保险当中的大哥大,链接上写的也比较明确了。
虽然公司不是非常知名,不过听过安邦保险的消费者就会明白。和谐健康是安邦保险原来的子公司,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现在和谐健康保险公司是单独的主体健康险公司,已经跟安邦保险做了根上的拆分。
第二篇:昆仑健康乐享年年护理保险
上面的链接写的非常详细了,在上个月专门写过昆仑健康乐享年年护理保险,同时也是今天要介绍的三款护理保险当中的利益较好的一款。
主要的特点:
1、在18岁前发生疾病导致身故,给付保费与现价二者较大
2、在18岁后缴费完毕,发生因疾病身故给付保费120%-140%-160%比例、现价、保额三者较大
3、最低投保年龄28天到70周岁,缴费日为趸交、3年 5年 10年 15年20年
4、趸交最低5万元起,期缴保费1万元起,并按照1000整数倍递增
5、等待期180天,达到护理状态需观察期90天
6、健康告知问询比较明晰,没有弯弯绕,都是直接问5年内的治疗或住院,而没问体检情况如何如何,单这一点保司容忍度就较高。
第三篇:复星福星护理险
被保险人要求:出生满28天-17周岁,身体健康的,在中国大陆常住或生活的人
投保人:(1)投保人应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可以为被保险人本人或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子女。被保险人为8岁以下(不含)未成年人时投保人必须是父母。
(2)投保人的年龄≥18周岁且在缴费期满时不能超过70岁。
缴费方式及缴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
等待期:180天,观察期180天。
可添加第二投保人,避免第一投保人发生不测,现价变遗产的尴尬。
保费要求:趸交最低保费5万元,年交最低保费3万元
疾病导致身故给付标准:18岁前给付保费与现价二者较大
18岁后,缴费完毕不同年龄段给付125%-145%-165%保费比例,或现价或保额三者较大这点比上面两款护理保险的给付都要高。
领取要求:合同生效5年后,每年可申请减保20%基本保额支取现价。减保支取后可用于孩子的教育、补充自己的生活费,养老金都是非常好的安排。
看过了福星高照、乐享年年、人我行护理保险后,到底哪个护理保险整体利益较高?
我们用三款产品做了一个数据对比,拿35岁女士 10万10年缴费做案例,从数据上做一横向比较。
案例当中,在50岁前,福星高照护理险身故给付较高,再往后就一直是和谐人我行护理险较高。
现价回本较快的也是和谐人我行,之后也一直是和谐人我行较高。
整体来说,看重公司可多关注昆仑健康乐享年年,一直经营比较稳健,没特别的负面新闻。如果是看重总利益,和谐人我行一直较好。
如果是看重增值服务医疗这一块,福星高照提供的会比较多一点,很多医疗资源他们都可以给予协助,而且本身也是和睦家医疗的股东。
当增额寿险大面积下架之后,好的增额寿险就比较少了,如果看重利益最大化,护理保险也是一个不错的安排。而且护理保险需要达到护理状态,一般六项生活技能当中三项以上满足,且维持护理状态在90天以上才能申请理赔,从根上可以做到专款专用,防范资金挪用。
相较于增额寿险减保不需要任何理由来说,护理险自带这个护理状态理赔标准可以杜绝储蓄无序消费,杜绝不良生活习惯,真正给在护理状态的人提供一笔确定的救命现金流。如果是还未达到护理状态,而是不幸直接身故了,身故保额给付也有增额寿险所有的保障功能,这样的护理险,你觉得如何?